租房的押金属于什么性质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9-02-28 00:00:00

租房押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用此费用进行赔偿。那么租房的押金到底算什么性质呢?一起和法大大来了解一下吧。


一朋友之前租了一间房,现在想要退租,房东来看后说地面有损坏等等,要求扣除押金并赔偿。那么关于押金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条例之类的?此时应当如何解决呢?

答案征集:

1、你向房东租赁房子,你和房东自己是租赁合同关系,你遇见的情况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

2、根据《合同法》第217条,你应该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果你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地板要怎么保护,那么,由于木地板被桌子划伤是正常现象,按照第218条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煤气灶上的油印,排烟罩上的油滴,木质门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都是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的,你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赔偿。

3、押金是在担保法里面规定的,如果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你的押金。

4、如果和房东有纠纷不能解决,建议你找所在辖区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他们是专门负责出租屋管理的,可以找他们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内容库庞大政策法规或有变动可能会导致少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法大大反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