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20-05-21 16:17:24

附期限合同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属于对合同的生效的时间做了相应期限的规定。一起和法大大来了解一下附期限合同的一些特征与种类吧。

附期限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附期限合同的特征: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依据,这种合同就是附期限合同。例如,甲乙约定,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之日起10日内,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这就是一个附期限合同。

期限的特征如下:

(一)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二)期限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二、附期限合同的种类:

(一)附延缓期限合同与附解除期限合同

附延缓期限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期限到来之际,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效力的合同。延缓期限,又称为始期。

附解除期限合同,是指在约定期限到来之际,该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合同。解除期限,又称为终期。

(二)附确定期限合同与附不确定期限合同

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具体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某年某月某日,或者半年、一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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