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减免优惠政策(2023年最新规定)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23-09-21 16:02:37

2023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部分,整理了与销售、购买、出租住房有关的税费优惠政策。本文为大家梳理2023年最新现行有效的契税减免优惠政策。

契税减免优惠政策2023最新

一、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享受主体】

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

【优惠内容】

自 2013 年 7 月 4 日起,个人首次购买 90 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 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 90 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享受条件】

1.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

2.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住房。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 号)

契税减免优惠政策(2023年最新规定).jpg

二、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享受主体】

购买住房的个人

【优惠内容】

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1.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23 号)

三、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享受主体】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个人

【优惠内容】

自 2007 年 8 月 1 日起,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享受条件】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 号)

四、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享受主体】

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的城镇职工

【优惠内容】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1.城镇职工享受免征契税,仅限于第一次购买的公有住房。

2.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 年第 29 号)

综合整理自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