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_____年___月__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托修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乙方(承修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住址: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作为甲方车辆的定点维修企业,为甲方提供故障维修、保养维护、定期检测、证件审验、车辆保险、救援、办理索赔等一系列服务,并享受相关优惠条件。
二、甲方定点维修的车辆应依据《定点维修车辆登记表》的要求,填写好后交给乙方。
三、甲方在乙方维修车辆的收费标准为按照 局规定的一类维修企业标准工时的最低标准收费。
四、结算方法:以月结的形式。每个月 日前由乙方财务人员将上个月维修车辆对帐单交给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于当月 日前将维修款结算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2)保证乙方的商业机密(如数据资料、客户信息等)不被泄露。
(3)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
2、乙方的责任:
(1)对甲方修理后的车辆,因属于乙方修理技术上的问题在保修期内需返修的,乙方应及时给予返修,并不再收费;
(2)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车辆维护信息和保险信息;
(3)乙方有责任保存甲方维修车辆的维修记录。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乙方定点维修单位的规定待遇。在合作期间,若乙方推出有关的促销方法,甲方有权享受,但若享受促销方法后,项目则不再同时享受本合同所示的优惠。
(2)询问乙方车辆维修状况和保险资料。
(3)追究乙方损害甲方名誉行为的责任。
2、乙方的权利:
(1)准时收回欠费并有权追究甲方欠费责任。
(2)了解甲方车辆相关信息以便于维修保养。
(3)提供车辆维修项目信息。
(4)追究甲方损害乙方名誉行为的责任。
七、甲方车辆经乙方维修后将享有保修服务,其保修内容据 局颁布的保修标准执行。其承诺为:一级维护,小修 公里或 天,二级维护,中修 公里或 天,大修 公里或 个月。保修期以先达到的为准。
八、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保养后,如因甲方违反操作规程不当驾驶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及甲方自行采购之零件所造成之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属乙方 修理技术上的问题导致甲方车辆损坏,乙方无条件为甲方修理复原。
九、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签署确认的《送修单》所列的维修及配件项目进行维 修,在维修过程中乙方经检查确认需要增加项目时,应通知甲方授权人员确认后方可动工维修,事后再行补签。
十、甲方如有车辆增减,送修人或车辆管理相关人员变更,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以维修单为依据。
十一、维修前须以正式报价单,由甲方主管部门领导核准、签名或单位盖章即可生效,否则甲方可不承认。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为不定期合同,若甲、乙双方认为其中的内容需要变更时,则须以书面的形式交给对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作为补充条款予以变更。若因其他原因不能 再履行此合同时,也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终止本合同。
十三、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1)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别声明:本合同范本经法大大专门制作,主要适用于各指定行业。但不代表用户可完全采用,具体条款由用户决定是否适用、修改、增减等。本合同范本不代表法大大立场,法大大也不对用户使用该合同范本可能产生的纠纷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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