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拿到离职补偿金?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8-03-21 00:00:00

             

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拿到离职补偿金?

离职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离职补偿金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离职员工的一种必要支付的补偿金。那么当员工离职时,是否可以拿到离职赔偿金呢?离职补偿金能拿多少呢?

其实,离职补偿金一般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不得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支付的补偿金,假如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是没有离职补偿金的。

员工可以拿到离职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离职补偿金能拿多少?

  1、工作满一年按一个月的离职补偿金;

  2、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3、不到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另外,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3款或第27条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须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其它情况按正常生产情况下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