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必看:“劳动合同电子化”八问八答(下)

来源:梅臻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24 00:00:00

             

“劳动合同电子化”是对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的颠覆,彻底摒弃了“白纸黑字”的传统签订方式,真正达到了劳动合同的“无纸化”。电子合同的实施既有利于环保、节省纸张,还可以在技术层面做到比纸质合同更安全可靠,同时也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

下面,我们诚邀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律师,来系统给大家讲解一下劳动合同电子化的相关问题。此为下篇。 


HR必看:“劳动合同电子化”八问八答(下)


第五问:之前说的数字签名防篡改,有什么原理?

梅臻律师答:数字签名的使用可以保证发送方不能否认和伪造信息,是一种安全措施。

在公钥密码学中,密钥是由公开密钥和私有密钥组成的密钥对。数字签名就是用私有密钥进行加密,接收方用公开密钥进行解密。由于公开密钥不能推算出私有密钥,所以公开密钥不会损坏私有密钥的安全,公开密钥无需保密可以公开传播,而私有密钥必须保密。

因此,当某人用其私有密钥加密信息,能够用TA的公开密钥正确解密就可以肯定该消息是经过某人签字的,因为其他人的公开密钥不可能正确解密该加密信息,其他人也不可能拥有该人的私有密钥而制造出该加密过的信息。

就其实质而言,数字签名是接收方能够向第三方证明接收到的消息及发送源的真实性而采取的一种安全措施,其使用可以保证发送方不能否认和伪造信息。

数字签名的主要方式是:报文的发送方从报文文本中生成一个散列值(或报文摘要),发送方用自己的私有密钥对这个散列值进行加密来形成发送方的数字签名,然后这个数字签名将作为报文的附件和报文一起发送给报文的接收方,报文的接收方首先从接收到的原始报文中计算出散列值(或报文摘要),接着再用发送方的公开密钥来对报文附加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如果两个散列值相同,那么接收方就能确认该数字签名是发送方的。 

第六问:数字签名的作用?

梅臻律师答:数字签名可以解决伪造、抵赖、冒充和篡改等问题。

数字签名作为维护数据信息安全的重要方法之一,可以解决伪造、抵赖、冒充和篡改等问题。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防伪造。其他人不能伪造对消息的签名,因为私有密钥只有签名者自己知道,所以其他人不可能构造出正确的签名结果数据。

· 防篡改。数字签名与原始文件或摘要一起发送给接收者,一旦信息被篡改,接收者可通过计算摘要和验证签名来判断该文件无效,从而保证了文件的完整性。

· 防抵赖。数字签名既可以作为身份认证的依据,也可以作为签名者签名操作的证据。要防止接收者抵赖,可以在数字签名系统中要求接收者返回一个自己签名的表示收到的报文,给发送者或受信任第三方。如果接收者不返回任何消息,此次通信可终止或重新开始,签名方也没有任何损失,由此双方均不可抵赖。

· 保密性。手写签字的文件一旦丢失,文件信息就极可能泄露,但数字签名可以加密要签名的消息,在网络传输中,可以将报文用接收方的公钥加密,以保证信息机密性。

· 身份认证。在数字签名中,客户的公钥是其身份的标志,当使用私钥签名时,如果接收方或验证方用其公钥进行验证并获通过,那么可以肯定,签名人就是拥有私钥的那个人,因为私钥只有签名人知道。

第七问:劳动合同电子签名能否保证“合同当事人”和“实际签订人”一致?

梅臻律师答:可以保证。

电子签名可以保证“合同当事人”和“实际签订人”一致,电子劳动合同的签署系统先要对用户进行实名认证,然后向实名认证的用户发放数字证书,用户再通过调取数字证书签署电子劳动合同,而每一次数字证书的调用都需要对用户身份进行验证,然后才能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署。

因此,无论是数字证书的申请还是调用,都需要对使用人身份进行验证,以确保“合同当事人”和“实际签订人”一致。

第八问:劳动合同电子签名是否会不利于劳资纠纷的解决?

梅臻律师答:通过原件再现/真伪辨别/司法鉴定等均可实现简易解决。

1、原件再现的简易程序

通过Adobe的PDF浏览器可以对该电子文件是否被篡改进行直接验证:一旦经过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被篡改,可以在Adobe的PDF浏览器上立刻识别,原因是Adobe的PDF浏览器可以校验文件哈希值以验证该电子文件是否被篡改。 

2、合同真伪辨别简易程序

以法大大电子合同为例,法大大提供了电子合同真伪的验证接口,任何一方都可以将电子劳动合同拖曳至法大大提供的验证窗口,如果是在法大大平台上签署的电子文件,可以在法大大平台上验证该电子文件的真伪并可显示该文件的简要签署信息。在用户需要时,法大大本身可以为用户已签署的电子文件出具技术报告,详细记录电子签署的后台信息并得出关于文件真伪性以及完整性的结论。

另外,法大大还会将每一份签署后的电子文件哈希值(用于比对电子文件是否被篡改和鉴别真伪)同步到与法大大系统对接且具有司法厅审批的、有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在司法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已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有异议,可申请由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报告。 

作者介绍:梅臻律师,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电子合同法律研究专家/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研究专家/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优秀青年律师(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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