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打架斗殴怎么处罚)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23-02-22 15:21:1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关于打架斗殴的处罚是没有伤情限制的,是可以直接由警方做出的。治安处罚作出以后,并不意味着将来不会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鉴定的伤害后果达到轻伤以上,警方就可以进行刑事立案。《行政处罚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打架斗殴怎么处罚

基础:当兵政审不过;重要岗位政审影响三代;企业招工不通过;民事责任费用(诉讼、律师、医药、误工费)等。

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要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