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消费税税率(电子烟消费税征收规定)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17:46:54

自2022年11月起,电子烟开始征收消费税啦!关于电子烟征收消费税,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相关重点知识,了解热点问题吧~

一、哪些人需要缴纳电子烟消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生产: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进口: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批发: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二、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其中,电子烟有关定义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41700-2022)确定。

三、电子烟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生产(进口)环节

电子烟生产(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36%

批发环节

电子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

电子烟消费税

四、电子烟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纳税人从事生产、批发电子烟业务的,按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价格。

其中,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以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含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的计税价格。

举个例子:

某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2022年12月生产持有商标的电子烟产品并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6万元(100万元×36%)。如果该纳税人委托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同一电子烟产品,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10万元,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9.6万元(110万元×36%)。

五、电子烟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

考虑到电子烟为新增消费税子目,为顺利开展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业务的纳税人办理消费税税种认定。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

自2022年11月(税款所属期)起,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业务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消费税时,应按照调整后的《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要求,填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

执行日期: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