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已过如何处理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9-06-24 00:00:00

购买或是出卖一件商品,开始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在发生问题以后,双方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是对于相关的纠纷不能很好的认定,这就是在合同达成时对于相关的事项没有很好的说明才导致这些纠纷的发生,如果有关人员在过了诉讼时效以后再想到法院该怎么办,一起和法大大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已过如何处理

一、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

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

(二)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则保证期间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让位于诉讼时效,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此开始计算。

(四)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

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第61、62、66、161等条规定确定,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合同无效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法院关于合同无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五)合同解除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

在合同解除返还原物,因该物权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产生,其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为合同解除生效之时。。因,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其起算点为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次日。

二、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办

在通常情形,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买卖标的物交付后3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所以诉讼时效已过再提起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中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和技术进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即便诉讼时效已过,也并不代表债的消灭,只要债务人承诺继续履行债务或者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不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仍然会支持债权人诉求的。

三、诉讼时效的起算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应当知道的理解: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

对知道的另一把握: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之时。如甲被人从背后打伤,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乙所为,那从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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