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美的10个亿!“萝卜章”花式诈骗新高度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7-07-04 00:00:00

6月29日,一篇《美的集团10亿元理财资金遭“骗局”》刷屏朋友圈和各大新闻媒体。


报道称,在将累计10亿元理财资金通过银行放款后,美的发现无论是银行出具的兜底函,还是资金流向的公司授信资料,均为伪造。


市值接近2800亿元的美的集团,为何会被“萝卜章”骗走巨额理财资金?


不管是一个借来的银行副行长办公室、一个冒名顶替的假“行长”,还是一纸伪造了印章的银行兜底函,我们不妨以此为例,来探讨下在知乎早有先问的一个问题:



公章那么容易伪造,盖章的意义何在?

突然发现,签名貌似也有同样的问题

作者:冯明超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本文作者已授权法大大知乎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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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则新闻:浙商财险近期拿着一份抬头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的保函,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请求实施反担保赔偿时,该行称浙商财险的保函非该行出具,并报警。


该新闻引发金融行业对于“萝卜章”的激烈讨论,公众存疑:金融业怎么了?难道公章都能儿戏,想刻就刻、想盖就盖?


鉴于该案素材缺乏,笔者仅就该类现象发表初步法律建议,并非针对该案任一方提供解决方案。


一、建议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公章真伪进行鉴定;


二、如鉴定属实,双方所签订法律文书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遵照履行;


三、如鉴定公章存在伪造嫌疑,是否一定视为签署的法律文书无效呢?笔者认为不然,应当分以下几种情况来看:


1、如公司法定代表人持伪造公章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签订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第38条及《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其对外民事法律行为应视为公司的意思表示。故如公章确属伪造,但伪造公章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和履行。


2、如公司其他人持伪造公章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签订合同:

笔者认为,对于该种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持伪造公章一方的当事人系合同的主要推动者,且在前期合作过程中代公司方行使权利,使另一方有理由相信其享有代理权并签订合同,则可能构成民法上的表见代理,即使属于无权代理,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相反,如持伪造公章一方的当事人不属于上述所述两种情形,则根据《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合同不成立。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君不见,随着交易类型的多变和频率的趋高,萝卜章引发的“血案”必将越来越多,我们来看看该问题在知乎下的最高赞回答:


“与其为了一个传统和习惯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提高公章签名的防伪度,还不如抛弃这一套东西,直接改电子签名就可以了。全文摘要然后私钥加密,把签章直接明文打印出来你都伪造不了。”


接下来是科普时间,以下选自金杜律师事务所的何放、王波所撰《电子签名法律问题,看这一篇就够了》 。


传统签名的功能有二:

(1)能确定签名人的身份;

(2)签名人对所签文件内容予以认可。


传统签名的上述功能是基于这样的共识(或称假设):


手写签名或者盖章能够与签名人唯一对应:这假设的是每个人的手写笔迹不同、每个人的印章不同,并且私刻印章、仿冒他人签名难以实现;


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则推定签字人认可该文件记载的内容:这假设的是理性人不会在不看文件内容的情况下在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


一经签字或者盖章的文件,就无法被修改:这假设的是对于打印在纸质文件上的内容和盖上文件上的签章进行修改在技术上难以实现。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并有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下称《电子签名法》)第二条对电子签名给出了定义: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在第十三条中,《电子签名法》进一步规定了可靠的电子签名应当满足的条件:(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明确: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综上,“可靠的电子签名”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体现在“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三方面。


而以电子签名为老本行的法大大凭什么成为国内和业界领先、拥有2000+万用户、签署总量1亿+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就凭:


CA机构颁发CA证书/公安部eID认证系统:采用国家机构认证技术,确保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署主体真实身份;


防篡改技术: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轻松识别文件篡改;


第三方取时技术:精确记录签约时间。


通过法大大平台签署的电子签名,完美契合“可靠电子签名”对“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3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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