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签的劳动电子合同也合法?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7-10-20 00:00:00

在当下互联网时代,电子合同,网上签合同因为其便捷性,省时省成本,易于管理等特性受到很多行业的追捧。近日有网友称签劳动合同也是在线上跟企业签,甚至有企业直接通过微信来签劳动电子合同,那么微信签的劳动电子合同算合法吗?跟纸质合同,书面合同一样吗?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数据电文也是合同的书面形式。微信上签署合同,按说也在数据电文的范畴内。只不过,想要签订一份合法的电子合同,除了形式上是“电子化”的,法律同时还规定了2个条件:必须有实名认证和可靠的电子签名。满足了以上2个条件,一份电子合同才叫合法。

 

我们认为,电子形式的劳动合同可以认为是一种载体,这种载体是书面载体的替代形式,只要这一载体载明的内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要件,能够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能够打印成纸质文件,就是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普通法的规定。也就是说,数据电子版的一般合同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那么数据电子版的劳动合同也理应具有与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简而言之,只要电子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它就与传统书面形式合同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电子签章法也早已生效,无纸化网络办公会成为必然趋势,所以对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不应特定为纸质合同。只要有文字记载、履行了诚实磋商义务、符合法律规定的必备要件、双方认可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其他形式合同,就应当认定为是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现在的劳动合同不是全部用电子合同的,只是有部分人事服务选择了电子合同。比较大的薪税服务提供商比如51社保,由于提供服务的对象分布在全国各地,合同量大等原因,纸质合同不方便,就选择了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也不是全都有法律效力,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为了达到以上要求,像51社保这样的薪税服务提供商选择和领先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法大大合作,法大大为51社保入驻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劳务用工合同,根据企业的性质及要求生成电子合同,可在线上双方直接签约。
法大大电子合同同时做到了以下三点:
① 权威认证系统:采用国家机构认证技术,确保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署主体真实身份;
② 防篡改技术: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轻松识别文件是否被篡改;
③ 第三方取时技术:精确记录签约时间
所以与法大大合作的薪税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电子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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