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流程?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8-02-08 00:00:00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流程?

发生工伤,该如何申请赔偿呢?首先在工伤赔偿之前,先得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流程呢?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④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条件如下:

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④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⑤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①②③④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⑤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伤亡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经办部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按经办部门出具的《补齐材料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补齐材料。
       (三)经办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经办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承办人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完整、正确的材料;

第二, 门诊病历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缺少医学诊断书这一必备材料,行政部门仅凭门诊病历作出的工伤认定是违法的;

第三,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法定的形式要件,不能以其他形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