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培训合同中培训违约金有哪些法律依据?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8-04-10 00:00:00

关于员工培训合同中培训违约金有哪些法律依据?


当员工跟企业签订一份专项培训的培训合同时,有哪些法律依据呢?签订培训合同时约定培训违约金是否合理呢?今天我们梳理了关于员工培训合同培训违约金的法律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哈。


(1)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 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发生培训协议相关的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1、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用人单位负有对培训费用的举证责任,因此关于培训费用的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培训后应及时对培训费用的相关支付凭 证、发票留存整理,最好是在劳动者培训结束后,制作一张培训费花费清单交由劳动者签字确认,这样的好处是,在票据凭证本身存在瑕疵时(如有的不规范的企业开具的是收据而非发票),通过当事人的合意认可也能起到确认培训实际费用的作用。


2、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用人单位负有对培训内容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证明培训内容是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而非一般的入职上岗培训,那么对于用人单 位来说,在培训前期,对于培训的内容,要和被培训劳动者详细具体地说明,双方可以采用签署培训协议或者填写培训内容确认单的方式加以约定,但是,最后一定 不要忘了要劳动者签字确认。


3、为防范劳动纠纷风险,除了上述两类证据材料必须掌握在手外,用人单位还可以搜集整理一些劳动者在培训过程中的其他书面材料,作为庭审时加强印证的佐证,比如培训报名表、培训期间的照片,附劳动者签字的培训总结,或者培训证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