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理?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8-05-23 00:00:00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然而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很多,一旦涉及到合同,我们就必须小心谨慎,谨防签订的合同无效而导致利益的损失。那么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遇到合同无效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


什么情况下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无效?

1、因为房屋财产性质的原因造成抵押合同无效: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2、未登记:《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必须到主管部门对抵押房屋进行登记的抵押,未到主管部门登记的为无效合同。


3、破产企业:企业在破产前6个月至破产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


4、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若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抵押合同无效。


5、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该如何处理?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地产抵押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时候,这种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主合同无效而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综上所述,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五种,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签订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时一定要遵照上面的情形仔细比对,千万不可因一时的大意而造成合同无效的情况。同时,一旦发生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也不要慌张,分析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