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22-11-15 14:06:0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单位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和公车改革补贴。

职工福利费按《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执行。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深圳市保障金征收标准如下:保障金按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比例的实际差额人数和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申报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如何确定的?

“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按照社会保险(按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的平均参保人数计算。为便于用人单位申报缴纳保障金,深圳市税务局提供自动预填申报服务。电子税务局将自动带出经深圳市残联确认的平均参保人数,无需缴费人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