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详解官方(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7-04 11:37:39

劳动仲裁流程详解

一、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被申请人数量递交副本。法律对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特别规定计算。

(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1.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和律师事务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

5.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劳动(聘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二)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的证据材料

1.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

2.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律师代理的,提交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所函。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6.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7.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劳动(聘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等。

(三)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申请和受理

(一)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提交材料需齐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组成仲裁庭,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组庭情况。当事人对仲裁庭组成人员可依法在庭前或当庭书面提出回避申请。

(二)对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五、开庭和裁决

(一)仲裁庭在开庭5个工作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二)仲裁庭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如在审理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的,经批准后,可中止案件审理或延期审理。

六、仲裁结果

(一)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认为终局裁决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当事人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项劳动争议事项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三)仲裁裁决是非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期满双方当事人均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流程详解官方(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备注

材料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仲裁委1份;

并按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

涉及工伤待遇的,需填写《工伤待遇相关情况》

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提供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复印证件正反两面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代理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复印件

1份

非律师代理的,视情况提交

委托人与代理人关系证明

复印件

1份

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

原件

1份

律师证

复印件

1份

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此项

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

原件

1份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

复印件

1份

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原件

1份

请如实填写,应保证送达地址的准确有效

证据类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复印件

仲裁委、被申请人各1份

如劳动(聘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等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员工推举代表书

原件

1份

需员工本人签名推举代表

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原件

仲裁委、被申请人各1份

需全部员工代表签名确认


注:1、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案件,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死亡员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复印件、工伤认定书或死亡证明等;

2、凡需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3、被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请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打印注册信息登记资料;为非企业单位的,请到其主管单位官网查询打印注册登记资料;

4、仲裁表格下载网址:http://hrss.sz.gov.cn/。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交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备注

材料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仲裁委1份;

并按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复印件

1份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并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代理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复印件

1份

非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此项

律师证

复印件

1份

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此项

律师事务所所函

原件

1份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1份

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提供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复印证件正反两面

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原件

1份

请如实填写,应保证送达地址的准确有效

证据类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复印件

仲裁委、被申请人各1份

如劳动(聘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等


注:凡需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以便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