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包括哪些(固定资产分类)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23-07-19 15:57:47

固定资产包括哪些

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可以分为七大类。具体如下:

1、房屋和建筑物

房屋和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室(楼)、宿舍、食堂、车库、档案馆、活动室、围墙等。

企业开展业务,一块属于自己的办公地点,肯定是不可少的。但是,现在企业的业务模式也在发生改变,具体工作方式也在发生变化。

2、设备

包括一般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如信息化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以及机械电气设备等。

3、文物和陈列品

文物和陈列品主要是对于博物馆、展览馆来说的,毕竟一般的企业不会使用这些东西。

4、图书和档案

图书就是指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以及单位小型图书馆里的专业书籍。

5、家具和用具

办公使用的家具、用具、装饰品等。比如办公桌、会议桌、茶几、书柜、沙发、制服等等。

6、特种动植物

有特殊用途的动植物。比方实验用动植物、警用动物、助残动物、观赏植物等。

7、物资

比如医药品、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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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分类

202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4885-2022)(以下简称《分类与代码》)。《分类与代码》由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组织修订,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支持下,以《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4885-2010)为基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历时三年完成。《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信息管理,实现资产全口径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提供了基础支撑。

《分类与代码》分为房屋和构筑物、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和用具、特种动植物、物资等7个门类,并在此基础上划分了75个大类,以及近3000项细分类目。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扩展资产类目,满足资产全口径管理需要。《分类与代码》在原有固定资产六大门类基础上,为满足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衔接需要增加“物资”门类;为满足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PPP项目资产等资产管理需要,设置道路、桥廊、水坝等小类;针对部分单位反映现行门类不便区分、且存在交叉的问题,进一步简化明晰有关分类,尽可能避免一类资产归属不同分类的情况,比如将“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整合为“设备”门类。

二是统一编码规则,为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提供基础支撑。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编码体系要求,统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分类代码与政府采购品目编码规则,贯通资产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业务环节,预算单位直接根据分品目的新增资产信息编制采购预算,并可通过分类与代码自动提取资产存量信息。

三是聚焦基础属性,实现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双向控制。在实际工作中,根据管理的需要,一类资产可以属于不同核算科目,考虑到代码的唯一性,《分类与代码》没有严格按照核算科目划分,参考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聚焦资产基础属性进行分类,能够增强适用性。在日常管理中,以资产信息卡为载体,通过信息卡上的“资产分类”、“单位会计科目”等指标,可以实现资产全口径分类管理。为方便使用,在附录部分提供《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会计科目对照关系》,为资产管理衔接会计核算提供指引。

四是规范扩展规则,实现资产全口径管理与纵深管理相结合。《分类与代码》在附录部分提供了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拓展及映射的工作指引,方便使用单位兼顾行业管理需要对GB/T 14885规范的分类代码进行拓展。

附件:

1.《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4885-2022)

2.GB/T 14885-2022与GB/T 14885-2010新旧代码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