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申报(最新优惠减免政策)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17:48:43

NO.1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NO.2 征收对象范围是什么?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NO.3 征收标准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是指经本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申报(最新优惠减免政策)

NO.4 申报缴费流程怎么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报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直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申报缴纳保障金。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向单位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资料进行联网认证申报,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结果,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申报缴纳保障金。

享受优惠政策的用人单位,也应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按实申报缴纳保障金,征收系统自动计算减免金额。

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NO.5 现行优惠政策怎么规定?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1.5%比例的,按规定应交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交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