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未休的年休假怎么补偿)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23-09-27 16:11:19

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的基数,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或者月基本工资还是员工的实际工资进行计算呢?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因此,需要注意,第一,年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必须是结算年休假工资之前的12个月,而非本月或上月的月工资或员工的合同约定月工资。第二,核算基数的时候可以剔除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不能剔除掉员工的其他福利奖金收入。

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未休的年休假怎么补偿).jpg

未休的年休假怎么补偿

对于员工未休完的上年度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

一是和员工协商跨一个年度休假。但如果本来已经跨一年度了的,原则上不能再跨。

二是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给员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企业实际支付的年休假报酬为200%。

提醒: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等,排除劳动者休息休假或获得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权利,如未安排劳动者休年假,则应依法核算应休年假的天数,并足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相关法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