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时期,不注意这些用章风险,企业损失或雪上加霜!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20-02-13 17:54:36

最近收到很多朋友,特别是HR,关于工作中法律风险的咨询,主要集中在劳动用工、企业用章和履约问题上,昨天我们已经邀请资深律师对涉及劳动用工的注意事项做了解答,今天接着讲讲特别多人关心的用章和履约风险问题。

一、用章风险问题

1、若一方已经完成合同签署且已履行相关合同义务,而另一方因公章管理人员在疫情期间未能如期到岗等原因,致使合作协议不能如期签约等情况,且由于疫情期间发生市场变化、出现其他商机等,导致疫情结束后,未签署方终止合作,已签署方将遭受损失(已为项目投入开发、排期等成本)。

实施难点

公章调用不便,导致延期甚至无法签约,企业损失加重。

解决办法

可使用电子签约,无需公章管理人员到岗、线上进行签署,避免损失加重。

2、公章授权: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一般由固定授权的管理人控制。疫情期间,管理人员未能如期到岗,为了不延误盖章时机,临时授权其他员工代为加盖公章。

(1)如果管理人未有转授权的权限,还要得到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同意,如未能及时获得同意,亦会延误盖章时间,错失合作机会;

(2)临时授权人获得公章控制权之后,超越授权权限使用,在符合表见代理情形下,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存在公章被私自滥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造成公司损失。

实施难点

公章授权不便,导致延期甚至无法签约;实体公章授权后使用不透明,管理存在重大隐患。

解决办法

电子签章可以线上授权调用,且每次调用都有溯源记录(选择供应商时注意考察),可避免公章滥用。

3、签署纸质合同时,疫情原因导致的物流运输时间延长、多地对于快递投放进行限制等情况,大幅提高了签约时间成本、合同丢失率,由此造成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性大大增加。

实施难点

文件流转过程中,盖章、签字加剧受快递时效限制,签约效率大打折扣、签约风险大幅增加。

解决办法

可以选择不需要快递的电子合同,不仅会大幅折叠签发时效,其云端保密存储的特性也可以规避文件信息的外泄。

二、合同履约问题

在各地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并实施严格防控措施的背景下,运输、人力资源、原材料等诸多资源的供应短缺,使得不少企业对于节前已经达成的合同难以履行。对于这类企业,可以:

1、全面评估与判断已缔约的合同中,我方业务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对于我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如我方供应商履约能力有问题,及时寻找有能力的备选供应商。

提示

如涉及与新供应商的签约问题,可遵循前述建议,以非接触式的在线签署电子合同方式进行。

2、对于我方实际难以按期履约的,可以和合同相对方积极沟通,对于不是特别紧急的需求,可以协商一致延迟履约时间,或者对于履约内容和履约方式进行变更。

提示

对于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事项,在远程办公不便用实体章固定的背景下,可以用电子合同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固定双方的意思表示。

3、对于已触发了原合同中的解除条款,或合同目的已经客观不能实现的,可以依据原合同的约定行使解除权,对于双方同意解除的,也应当以书面方式固定下来,以免后续存在其他争议和举证成本。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子合同,也是数据电文的一种,且可靠的电子合同相较纸质合同、电子邮件等,更安全也更保险。

对于重大疫情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于2月10日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对于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尽管如此,如果要适用不可抗力,对于遭遇不可抗力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分担,仍然需要以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基础。

一般而言,主张不可抗力一方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包括证明不可抗力的发生、不可抗力发生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证明己方已尽到合理义务仍不能阻止损害发生)。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电子公章实际使用案例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国内多地已出台复工复产备案制度。在当前各项业务处理普遍强调“非接触式”的背景下,不少地方政务表示了对电子文件的接纳。

如福建某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下发的文件中,就明确可以接受加盖电子公章的电子文件,以下为相关文件截图及审核结果。

表示接受纸质及电子两种备案形式的通知文件

△ 表示接受纸质及电子两种备案形式的通知文件

加盖电子公章的企业回传登记表

加盖电子公章的企业回传登记表

△ 加盖电子公章的企业回传登记表

文件审核通过

△ 文件审核通过

为支持各企业及HR必须的文件签署需求,

2020年1月31日至5月1日期间,

法大免费提供1000万份电子合同签署权益,

并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复工复产备案登记表》以及海量合同模板下载。详情可扫码添加客服领取权益

小豸微信

本文为法大大原创,非商业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者,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需转载或商业合作,请联系gaoq@fada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