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供货质量保证协议(适用版)

行业分类:浏览量:2756下载量:1发布时间:2019-09-25

 

 

合同编号:

汽车零部件供货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本协议中所有条款,并承担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后甲方保存   份、乙方保留    份。

一、总则

“甲方与乙方供货质量保证协议”的目的是通过规范甲方与乙方的质量责任,共同努力打造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最终追求甲方与乙方的共同成长。

本协议是根据TS16949、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质量方针和目标制定的。该协议针对乙方产品生产准备、批量生产和持续改进的过程,提出了约束性的质量条款。

本协议是双方共同遵守的质量原则。

二、供货的基本条件

乙方产品必须满足产品的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确保产品生产的一致性,同时要满足下述基本条件要求:

1.乙方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质量体系,并必须具备持续改进的流程和能力。

2.乙方必须拥有合理、有效的加工、检测和试验手段,验证产品和生产过程的受控能力,满足质量可追溯性的要求。

3.乙方必须拥有有效地展示生产过程的质量能力。

4.乙方必须建立规范的服务管理体系,保持服务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持续满足甲方的相关要求。

甲方有权力对乙方现场按上述条件进行审核,并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满足,即视为未满足该条款。供货基本条件要求项目同样适用于乙方的供方,乙方应确保其供方有相等同的质量保证要求并得到有效遵守。

三、新产品开发及改进的要求

1.新产品开发要求

(1)甲方与乙方同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和《试制协议》;甲方质量保证部将在质量规划认可的过程中,确认《质量保证协议》的签署情况,如未能及时签署,不应开展下一步工作。

(2)签署《试制协议》后,乙方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

A:乙方应在签署《试制协议》后,双方共同确定产品的重要特性及其工艺过程的重要特性,并向甲方采购供应部及质量保证部提交《生产准备计划书》。

B:乙方必须向甲方质量保证部提交《质量规划》,并通过甲方质量保证部的认可。

C:在整个生产准备阶段,甲方质量保证部有权对质量规划的实施活动进行跟踪,确认其质保体系的管理效能。

D:乙方应定期向甲方质量保证部通报《质量规划》的实施及变更情况。

(3)乙方必须通过甲方质量保证部批量认可(包括首件认可、首批样品检验、工艺试装、两日生产验收、批量试装生产)。

(4)在开发和生产准备期间,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开发和生产准备进度,甲方质量保证部将签发相应质量通报,暂停该产品生产准备工作并限期整改,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开发第二乙方。

2.改进要求

(1)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任何更改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事先未得到甲方批准,私自对其供货产品、设备、模具、原材料、二级乙方、工艺、地点等进行更改,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按照该产品价格相应下浮3%-5%折合成买断金额处理,期限6个月;如更改没有造成损失,        也会对乙方这种私自更改不诚信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将对供货产品价格下浮2%,执行期限六个月。

(2)针对乙方产品设计更改、工艺更改、材料更改、重要工装和模具的更改、生产场地的更改,中断供货一年以上重新供货和重要二次乙方的更改,要进行首批样品检验或两日生产验收或工程监查。

注: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改进而必须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的费用。

四、供货产品日常要求

1.供货产品日常质量监督

(1)关键件要求乙方按部品检查法规定的频次提交型式试验报告,原则上一年一次。

(2)乙方要按部品检查法规定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频次实施出厂检查,并且每批供货时要附带自检报告。

(3)乙方要定期在本公司内开展工程内监查工作。甲方质量保证部根据产品的重要度及其实物质量绩效不定期赴乙方处进行工程监查。

2.供货产品质量问题改进要求

甲方质量保证部确认产品缺陷的责任如来自乙方,乙方应对质量问题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应严格按照XX质量保证部业务人员要求的时间节点,针对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控制计划,并及时向甲方质量保证部提交上述正式书面质量整改报告及自检报告,同时开展相应质量确认工作。

3.可追溯性

(1)乙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的可追溯性,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够保证当发现缺陷时缺陷零件/产品/批次能追溯到并且都包含在内。

(2)每批供应给甲方的产品都能够通过发货号追溯到内部对应的生产批次号从而最终追溯到对应的原材料。

五、质量问题对乙方的处理方式

1.供应商对产品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如6个月以上未解决或此问题已对甲方品牌造成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取消该产品的供货资格,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取消该乙方的配套资格。

2.出现批量或重大质量问题或同一质量问题频发时,针对两家以上乙方供货的产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甲方质量保证部签发暂停供货通知或建议采购部调整供货比例并限期整改;针对独家供货产品,甲方质量保证部签发相应质量通报,并建议采购部开发第二乙方。

3.由于乙方擅自变更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重要工装和模具等及其乙方链、生产场地发生变更而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按照该产品价格相应下浮5%折合成买断金额处理,期限6个月。如更改没有造成损失,甲方也会对乙方这种私自更改不诚信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将对供货产品价格下浮2%,执行期限六个月。

4.甲方质量保证部可以根据乙方产品缺陷严重度、缺陷率以及对生产过程、市场的影响程度,对乙方采取下述处理办法:

(1)因乙方产品缺陷, 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由此而发生市场处置、整车召回。乙方承担因市场处置及召回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质量保证部要求乙方质保体系必须整顿,甲方将重新确认。

(2)因乙方产品缺陷,造成生产线停产的质量问题

A:生产线停产支付甲方赔偿金       元/30分钟;

B:如果停线起一年内同一批量质量问题重复发生,则不再给予该乙方新产品。

(3) 因乙方产品缺陷,出现一般批量质量问题

A:一般质量问题处理分为挑选、手修、退货和特采等。通过挑选或手修可满足使用要求时,可以接收,乙方承担相应的挑选和手修费用;当产品经检测不符合图纸、标准等规范,鉴于生产的需求,并且该不符合项对其使用性能等无不良影响,可以进行特采,经甲方质量保证部确认、批准特采保证生产时,由采购部确认,在特采期间,同时按照该产品价格下浮1%-2%折合成买断金额处理;

B: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现生产批量手修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该产品价格下浮2%-5%折合成买断金额处理;对造成停发的质量问题需要手修更换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该产品价格下浮5%折合成买断金额处理。

C:一般质量问题重复发生,应按照该产品价格下浮1%折合成买断金额处理,整改有效后恢复正常。

(4)乙方将不合格品(        返回的材不件或已明确告知乙方的不合格批次件)混放到供货产品中,每发现一次将对该供货产品价格下浮10%,执行期限六个月。

(5)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对于质量业绩差的乙方,该乙方报价价格上调5%-20%计算,做为其提升品质的虚拟投入,以降低其成本优势。

六、质量索赔

1.原则

(1)三包索赔依照甲方《索赔管理规定》施行售后服务。

(2)供应部件需满足甲方规定的包修期及三包有效期标准。

(3)供应部件因质量原因,造成用户车辆的修理,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需乙方承担责任。

(4)发动机、变速器,及其他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因质量原因造成用户车辆更换次数符合国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的,甲方委托的修理者应无条件为用户更换、退货使用车辆。因更换、退换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通过与乙方按甲方《换、退车管理规定》、《换退车使用补偿规定》友好协商,决定各自负担的金额。

(5)索赔费用实行当月结算。即使乙方对索赔责任判定有异议,不领取索赔件,甲方仍采取当月结算的原则,从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结算时间为原则上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

(6)甲方开具的月结算索赔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到甲方(采购部)领取。

(7)连带索赔责任。乙方须承担因部件质量问题造成的连带质量责任。分为四类:一是直接损失,因部件质量问题造成其它部件或车辆连带损坏而产生的费用,须由责任部件乙方承担损失;二是间接损失,因部件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和人员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乙方承担;三是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与用户之间发生的赔偿纠纷,为免于给区域市场造成负面影响,带来更大的损害,赔偿用户诉求的费用,或因与用户未达成协议引起的诉讼案件败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四是如乙方部件因质量问题在市场上发生批量质量故障,且故障发生期间故障率在30%以上,给甲方市场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乙方除承担正常索赔费用外,将赔偿给甲方市场造成的间接损失,标准为      元/辆(数量为故障发生期间甲方生产隐患车辆数量)

2.认领索赔件

(1)乙方每月1-5日到甲方质量保证部领取《厂家提货通知单》,当月未领取《厂家提货通知单》,则视为其默认产品质量责任,并放弃对当月索赔件的异议申请权。同时该批索赔件按超期出库件进行处理。

(2)乙方每月1-15日依据甲方质量保证部《厂家提货通知单》到索赔件库房认领索赔件,并在《索赔件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3.违约责任负担

(1)乙方未在当月领取而是在次月5日前领取《厂家提货通知单》,将按索赔材料费10%价格收取索赔件超期保管费;如在次月5日后领取,将按索赔材料费20%收取超期保管费。

(2)乙方超出2个月未取《厂家提货通知单》,将视其放弃对索赔件的处置权,甲方将索赔件实施报废。

(3)乙方每月1-15日依据甲方《厂家提货通知单》到索赔件库房认领索赔件,并在《索赔件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如领取《厂家提货通知单》但不按规定 时间当月认领索赔件将收取10%迟取费。次月15日前不领取收取20%迟取费,并视乙方放弃索赔件认领权,甲方将索赔件做报废处理。

(4)甲方三包发票开出后,乙方不可因索赔异议拒收。乙方索赔提出异议,可按本协议第四条款《提出异议》办理。

4.提出异议

乙方对索赔件判定结果存有异议,从领取索赔单规定时间后30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质量保证部提出异议,并提交《异议申请报告》,并附《索赔件分析报告》,乙方应保存好索赔件及所附相关信息。超过30日乙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视乙方同意甲方所做出的判定和决定。

《索赔件分析报告》主要内容:

(1)设计任务书 (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性能试验项目及标准和要求的符合性、实验报告、评价报告)

(2)市场信息(问题现象、投诉内容、发生件数、处置内容);

(3)原因调查(静态、动态和市场地域环境现地现物等模拟试验);

(4)事实的掌握(索赔件确认、索赔件原材料及加工工艺、加工及检测设备等、变化点调查、品质调查、使用性能及安全性能与国家标准的符合性、零件匹配及瞬间变化、市场状况);

(5)对策(指导修理者准确判断处理质量问题)。

(6)报告形式:采用A4型纸打印,主管领导签字,盖公司公章。

七、乙方质量保证考核评价

1.确定乙方的年度目标

(1)双方共同商定年度甲方乙方产品质量目标(见附件)

(2)不允许出现安全方面的(转向、制动等)、法规规定的(排放、灯光照明等)及严重影响整车基本功能的质量缺陷。

2.乙方的年度评价

甲方质量保证部依据《乙方质量保证考核评价表》每月对乙方进行评价考核,累计到年末得出最终业绩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评出A、B、C、D级乙方。

3.乙方质量奖励

对于供货质量绩效突出的乙方给予以下奖励:

(1)授予年度优秀乙方;

(2)在甲方资源网内通报表扬;

(3)两家以上乙方供应同一产品,可增加下一年度供货比例;

(4)有权优先参与新产品开发(放入年度管理中)。

八、争议处理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1)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            日止。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约束效力。

3.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于本协议签订时或执行期内,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别声明:本合同范本经法大大专门制作,主要适用于各指定行业。但不代表用户可完全采用,具体条款由用户决定是否适用、修改、增减等。本合同范本不代表法大大立场,法大大也不对用户使用该合同范本可能产生的纠纷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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