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频出奇葩?比起国外1岁“杀人犯”简直弱爆!!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6-03-14 00:00:00

又是一年一度的两会,

还记得那些年雷死人的提案吗?

别急,

小编挑几条,

大家感受一下。。


小编印象最深刻的以下这条:

“农村儿童不应该被鼓励上大学”

给出提案的理由也很简单,

因为农村孩子一旦开始学习,

就不会再回到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家乡,

这是一场悲剧……


按照这个逻辑,

也不能鼓励员工参加培训,

因为员工一旦掌握了更多知识,

就很可能跳槽。。

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

小编只能化用一下大神卢梭的言论:

我完全不赞成这样的言论,

但我誓死捍卫你放屁的权利!!

毕竟,憋着伤身啊……


提案再奇葩,

大部分情况下也就闹个笑话而已,

可如果司法官员奇葩,

那就不仅是搞siao了!

埃及一名4岁的小男孩最近被判了无期徒刑,

罪状还不少,

不仅谋杀4人、预谋杀8人,

还损害了公共财产恐吓警察,毁坏警车。

更关键的是,

按照判决的卷宗,

这名4岁的小盆友犯案的时候只有2岁。。


就算是我国史上著名官二代哪吒,

也是到了至少6岁,

才涉嫌杀人罪以及妨碍公务罪……

这法官得进口多少吨三鹿,

才能仅用一个疗程就轻松去除大脑沟回?

虽说司法体系有奇葩存在,

有的时候你还真不能只怪司法人员,

毕竟以小编的亲身经历作为参考,

群众的力量,

在比拼奇葩这件事上,

总是要更大一些的……

比如说,

前不久在安检处怒吞10斤榴莲的女汉子。。


作为一个不怕死的资深吃货,

小编无数次鼓起勇气尝试榴莲,

没有一次不是觉得在吞厕所……

事情是这样的:

某姑娘把十斤的榴莲匿藏在袋子里,

准备蒙混过关不料被发现,

按照现行规定,

这类有恶臭异味是禁止上火车的。

女子与执法人员政治不下,

怒切榴莲并当场吞下全部10斤……

那画面和酸爽!!

最后据说姑娘是流着鼻血进站的。。

只有下图能够表达小编的心情!!


作为法律服务界的先锋,

咱必须友情提示一下,

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妨碍公共安全的物品,

以及从境外带回来的龙虾、昆虫、鸟等等,

都是无法通过安检的。。

如果你认为吃榴莲已经是真汉子行为了,

那下面这则才真是用活久见来概括小编复杂的心情。。


以前只听说过越狱的,

可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往监狱里翻!

桂林的英才小区是桂林监狱的单位宿舍区,

一大片桃花林就在宿舍楼面前。

也不知谁放出的消息,

居然就有一批闲人,

为了看个桃花林,

往监狱里翻……

这还真是印证了钱钟书先生《围城》理论,

外面的人发了疯的想进来,

里面的人死都想出去。。

这批勇士为了追求美的心境,

真是感动天地。。


为了追求美好不惜一切的精神,

看来是并不分地域的。

在成都就有这么个妹纸,

跟公司请了个病假,

然后开启了自己的旅途。

万万没想到的是,

这妹纸居然把旅游的照片晒到了朋友圈。。



犯案地点、时间一应俱全也就算了,

妹纸还露了脸,

简直就是铁证如山。。

该公司以这些晒在朋友圈的照片为证据,

成功辞退了这名心眼大到正无穷的妹纸。。


小编觉得吧,

欺骗公司不讲诚信也就算了,

旅游好好玩不发自拍能死啊?!

朋友圈分个组能死啊?!

妹纸也真是用生命在演绎不作死就不会死。。


每个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爱晒自拍其实也没什么。

小编有个特别好的哥们,

曾经一边吐槽下雨不能出门,

一边摆拍了一张照片,

配上了如下一行字:

烟雨朦胧的下午,

我在XX喝茶。。


BUT!!

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

网络证据会越来越频繁被使用到。

以后电视剧可能会随时出现这句台词:

你可以随便自拍发朋友圈,

但你发的每一条朋友圈都会作为呈堂证供!

需要证据存储的可以找法大大~

好了,

本周的每周盘点栏目暂时到此结束!

作为一个随心所欲的射手座,

只挖坑不填洞是一贯的风格,

如果你觉得这个栏目符合你的胃口,

请原谅小编可能随时开天窗……

白了个白,

各位用户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