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获法院认可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8-06-28 17:46:45


重磅 | 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获法院认可


6月28日上午10点,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采用区块链存证的方式,并认定了对应的侵权事实。


这个区块链存证第一案在法律圈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据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张延来所述,此案件是一个著作权侵权案,原告发现被告未经授权在网站上转载了其作品,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起诉到法院。


在此过程中,原告并未采取传统的公证处公证,而是使用目前最新的区块链存证方式,受到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认可。


尤其是在判决中,法院较为全面的阐述了区块链存证的技术细节以及司法认定尺度,这在国内应属首例

 

关于电子证据,你该了解的事

其实,说起电子证据,大家并不陌生。只要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设备形成的一切证据,或者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证据,都被称为电子数据或电子数据证据。


根据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同时在该条第二款规定了“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由此可见,广义的电子证据的范围十分广泛,存储于电脑硬盘(包括HDD和SSD)、手机ROM、以及其他电子存储介质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证据都是电子证据。


一般情况下,法定的证据形式都是可见、可感知的物质形态。然而,由于电子证据是磁或者电的一种脉冲,因此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电子数据以法定的证据形态或是法庭可以采纳的证据形式固定,将其转换为可感知的形态,才能具有证据的形式,也才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展示。

 

关于区块链存证,你该了解的事

电子证据也是一种证据,也要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电子合同作为一种电子证据,是如何运用区块链存证的呢?


2016年8月,法大大联合微软(中国)、Onchain发起成立了全球首个大规模商用电子存证区块链联盟“法链”,将电子文件的签署时间、签署主体、文件哈希值等的数字指纹信息广播到法链所有成员的节点上,信息一经存储后无法篡改, 充分满足了电子证据司法存证的要求。迈出了中国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法律场景应用的第一步。


2016年10月,阿里云邮箱联合法大大,推出全球首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邮箱存证产品,为用户提供一套低成本、高用户体验的存证服务方案。


存证出证是法大大电子合同平台给广大用户提供的法律服务之一。作为一种电子证据,有了CA数字证书、时间戳技术、PDF文档标准、非对称加密算法和标准哈希算法及区块链存证技术的加持,法大大出证报告可信度极高,法院容易采纳。

 

小结

2017年以来,“互联网+”开始横扫司法界,法律科技的应用,让法律服务变得随时、随地且更易获取,大大改善了法律服务的用户体验。如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挂牌成立,全国法院系统首个微信服务平台的上线运行,以及法大大联合广仲上线的一站式网络仲裁服务系统。如今,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的上线,区块链存证第一案的认可,都昭示了司法界“互联网+”的决心。看来,网络法实务大潮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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