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劳动纠纷该如何从容应对?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7-10-20 00:00:00

                         

             

       遇上劳动纠纷该如何从容应对?


劳动合同纠纷往往在企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屡见不鲜,遇上劳动合同纠纷,慌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晒出常见的劳动纠纷解决办法:

offer与劳动合同不一致,以何为准?

offer又被称为录用通知,属于用人单位希望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当劳动合同与offer中的内容不相一致或相冲突时,便产生了使用效力的问题。

一种情况是劳动合同产生于offer之后,劳动合同约定不同于offer的内容,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就同一问题作了新约定,此时,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高于offer 。

另一种情况,offer中具备的内容没有在劳动合同中出现,这种情况下,不能完全依据协议形成时间来确定谁更具有效力,而是要看offer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还有效。如果用人单位并未明确约定offer的有效期,该部分内容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仍然有效。

 

相反,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时书面说明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offer自动失效,或者以劳动合同内容为准的,未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该拿多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总的来说,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经济补偿的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基数可剔除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的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经济补偿的基数不高于3倍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实际发放工资与合同约定不一样,怎么办?

 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纠纷不断,建议应聘者们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条款规定,避开这些劳动合同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