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保密协议应做到哪些商业秘密的保护?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7-12-19 00:00:00

签订保密协议应做到哪些商业秘密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这就包含了劳动者应承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然而就算是如此,很多企业为了保护企业机密,一般会跟员工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守商业秘密。那么签订保密协议应做到哪些商业秘密的保护?

1、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加以规定。

  比如,可将作为商业秘密的一道工序或一个配方分解成若干部分,只让雇员接触其必须完成任务的部分,而不接触其他部分。在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中,规定凡是使用及接触保密技术的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以此来明确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以便将来追究泄密责任。

  2、对其他人员接触、知悉或使用商业秘密,以及接触存放商业秘密的场地加以限制。

  3、制定保密规则,加强保密文件的管理。

  如对文件进行编号、划分等级,配置必要的保密、防盗设备,确保秘密文件及其所处区域的安全。

  4、签订保密条款。与知悉文件的人员,包括文件的保管人员、接触秘密的人员以及知悉文件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防止泄露。

  5、进行保密检查,可在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中规定,对即将离职或退休的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保密检查,提醒他们履行保密义务。

约定保密范围

  另外签订保密协议时,很多人其实对于商业机密不太了解,到底什么内容属于商业机密的范畴呢?我们一起来讲讲签订保密协议时,需约定的保密范围。

     有些企业在约定保密条款时,只是笼统地约定劳动者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不作具体约定,这样做的弊端在于保密责任不清楚、不具体,一旦出现问题,是否属于泄露商业秘密往往难以认定,因而不能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

  因此,企业应明确约定要求劳动者保守哪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未公开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是指与生产、经营、销售有关的保密资料、情报、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等以及组织生产与经营管理的秘密。技术信息,是指技术秘密或技术诀窍。技术秘密一般是指在生产品的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的技术诀窍或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也有人称之为工业秘密。

  上述商业秘密的种类较多,用人单位应加以选择,不能不加限制地确定。

  到底哪些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应根据企业的竞争需要及经营需要、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来确定,并应确定哪些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

      总之,企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最好先做好基本的保密条款沟通,让员工更清楚需遵守的规定及保护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