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好这三点,你的P2P平台才不会含笑半步癫!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15-12-03 00:00:00

       回顾2015年,身边很多专业的金融人士开始关注并投资P2P,例如银行、券商、信托公司的职员、财经媒体的工作人员等。其实,P2PPeer to peer点对点借贷,又称网贷)不同于其他一般性的金融机构,基于互联网思维下用户第一的原则,很多平台其实并没有真正开始盈利。而监管细则出台后,整个行业并将进一步深度洗牌。


       P2P“剩”者为王,平台如何在行业内生存下来并生存得更久?小豸提醒大家:合规的平台才能走得更远。


       一、保障所披露项目真实透明


       当前P2P普遍的资金池模式容易导致平台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尴尬局面,首先这种吸收公共存款的行为是未经批准的,如果平台归集资金然后寻找借款方,实际上背离了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本质。并且如果吸收资金的时候没有真实的借款项目,还涉嫌集资诈骗罪。甚至有一些吸收资金的平台,如果伴随着实际控制人私自挥霍,填补不了资金漏洞而出现逃匿、挪用资金等情形,将可能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最高刑期为十年,而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因此避免法律风险,作为居间方,平台对于保障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非常重要。




       二、第三方增信手段合法合规


       官方已经明确了平台自身不得提供担保,并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平台自身担保将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因此,平台最好是找第三方平台做担保,而一些平台的担保公司和平台自身存在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重叠等关联关系,实际是内部担保,这种关联担保的情形也不符合监管方向。还有一些P2P平台将资金托管在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实际要求和成本也会很高,具体账户设置也将涉及平台参与自融的嫌疑。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想要让增信服务合法合规,引入电子证据SaaS托管的第三方平台就显得十分重要。




       三、资产端交易模式权责清晰


       很多资产端对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债权转让合同等的签署不合规,如果指定线下第三人签署借款协议并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实际上存在合规性的瑕疵。平台应该结合业务特点,完善合同的管理,建立全面的合同体系,便捷地管理合同:最好做到线下合同和线上合同一一匹配,线上合同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的可靠的数字签名,使电子合同作为合法有效的电子证据,这样平台无论何种模式下,各资产端的权利清晰、责任明确,追偿时有法可依。




       随着银行、券商、上市公司等资本逐渐抢滩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后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而且不仅限于P2P细分市场内部的竞争。而做到以上三点还远远不够,投资人还会从平台交易量、品牌知名度等其他方面考察评估,因此P2P对于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才能走得更远。